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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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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年3月李德榮賣斷契單藏品圖,第1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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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年3月李德榮賣斷契單藏品圖,第2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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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年3月李德榮賣斷契單藏品圖,第3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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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年3月李德榮賣斷契單藏品圖,第4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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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年3月李德榮賣斷契單

類別: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材質:

年代:1915年

歷史分期:其他

尺寸:長:112.5 x 寬:41.7 (cm)

取得方式:捐贈

原收藏者:李賢武

登錄號:KH1998.016.0128

藏品描述:本組件係李家新浦田業相關書契之一。包含:
1.KH1998.016.128 民國3年農曆11月李立薦立賣斷契
2.KH1998.016.103 民國3年農曆11月李立薦立收字
3.KH1998.016.092 民國4年元月林依奴立承佃字
4.KH1998.016.128 民國4年3月李德榮「斷賣契單」
5.KH1998.016.128 民國24年10月李德端「已稅契驗契證」

此田原屬林家,經轉手謝家、李家後,再賣斷給李立薦。
民國3年農曆11月(1915年元月),李立薦將土名新浦裡,面積1畝9分3厘1絲7忽之田業,以台伏60元賣斷給李德榮,糧稅隨同過戶。附繳林家典、湊、斷契,謝家典、湊斷契及李家賣斷契等上手契。
民國3年農曆11月(1915年),李立薦收過田價銀後另立收據。
民國4年元月(1915年),林依奴向李德榮承佃此田地耕作,每年繳納定額租穀820斤。
民國4年3月(1915年),李德榮依法投稅,政府發給「斷賣契單」完稅證明。內載:「長樂縣業戶李德榮,於中華民國三年十二月廿日斷受李立薦田乙么九分,坐落長樂縣申浦裡。」「價銀六拾元,依限投稅,應納稅銀參元六角,業已如數收訖。」「右給業戶李德榮,准此。」
民國24年10月(1935年),李氏家族以李德端名義申請驗契,福建省政府財政廳核發「已稅契驗契證」。